热门搜索:金融投资 | 车保险 | 商业住宅
银行业务咨询
信用卡

信用卡的申请流程

商品描述:


申请
多数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大陆地区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可以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有时,法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

申领信用卡的对象可以分为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单位应为在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事业务单位、三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个单位申请信用卡可根据需要领取一张主卡和多张(5—10张)附属卡。个人申领信用卡则必须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个人担保、单位担保和个人资金担保。

申请方式一般是通过填写信用卡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一般包括申领人的名称、基本情况、经济状况或收入来源、担保人及其基本情况等。并提交一定的证件复印件与证明等给发卡行。客户按照申请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后,在递交填写完毕的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提交有关资信证明。申请表都附带有使用信用卡的合同,申请人授权发卡行或相关部门调查其相关信息,以及提交信息真实性的声明,发卡行的隐私保护政策等,并要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审查
发卡银行接到申请人交来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要对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属实,对申请的单位还要对其资信程度进行评估,对个人还要审查担保人的有关情况。
通常,银行会根据申请资料,考察申请人多方面的资料与经济情况,来判断是否发信用卡给申请人。考虑的因素有,申请人过去的信用记录、申请人已知的资产、职业特性等。发卡行审核的具体因素与过程属于商业机密,外界一般很难了解。各个发卡行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同样的材料在不同的银行可能会出现核发的信用额度不同,信用卡的种类不同,甚至会出现有的银行审核通过,而有的银行拒发的情况。

发卡
申请人申领信用卡成功后,发卡行将为持卡人在发卡银行开立单独的信用卡账户,以供购物、消费和取现后进行结算。

开卡
由于信用卡申请通过后是通过邮寄将卡片寄出等方式,所以并不能保证领取人就是申请人。为了使申请人和银行免遭盗刷损失,信用卡在正式启用前设置了开卡程序。开卡主要是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核对申请时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符合后即完成开卡程序。此时申请人变为卡片持有人,在卡片背后签名后可以正式开始使用。信用卡开卡后一般需同时为卡设立密码。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受理信用卡后,要审查信用卡的有效性和持卡人的身份。

辨识
信用卡卡面上至少有如下信息:
正面:发卡行名称及标识、信用卡别(组织标识)及全息防伪标记、卡号、英文或拼音姓名、启用日期(一般计算到月)、有效日期(一般计算到月),最新发行的卡片正面附有芯片,芯片账户与卡磁条账户为相对独立的两个账户。
背面:卡片磁条、持卡人签名栏(启用后必须签名)、服务热线电话、卡号末四位号码或全部卡号(防止被冒用)、信用卡安全码(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上,紧跟在卡号末四位号码的后面的3位数字,用于信用卡激活、密码管理、电视、电话及网络交易等)。

授权
商户、银行确认信用卡有效,根据与发卡行签订的合同与银行联系,请求授权。授权是要进一步证实持卡人的身份可以使用的金额。授权一般在超过合同规定的使用金额时进行。发卡银行收到授权通知后,根据持卡人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及银行允许透支的协议情况发出授权指令,答复是否同意进行交易。

使用
信用卡通常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外借给他人使用一般是违反使用合同的。

销卡
信用卡销卡前,账户余额必须清零,销卡在申请提出后的45天内完成销卡的全部流程。